中新社70年丨三摘荷赛奖!这里为何成为中国摄影“星工场”?******
6月中旬,由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中国摄影报社承办的“一起向未来”中国冰雪运动摄影大展在北京开幕。展览集中呈现了中国摄协北京冬奥会摄影小分队队员的精彩力作,一张张“冰雪瞬间”将我们带回4个月前的冬奥时刻。
▲中国文联主席、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右一)等参观展览。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 摄“小分队”有“大来头”
说是“小分队”,其实大有来头。他们都是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布在各大媒体的精英强将,是中国摄影记者的实力体现。
“小分队”由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摄协主席李舸带队,成员有:兰红光(新华社摄影部副主任)、毛建军(中新社摄影部主任)、赵迎新(《中国摄影报》社长)、胡金喜(《北京青年报》摄影部主任)、魏征、陈建、王伟伟、陶冉。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徐永军与中国摄协北京冬奥会摄影小分队成员合影。图片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小分队”中的老将之一、中新社摄影部主任毛建军又一次“征战”赛场。在 2020年,他获得了代表中国摄影界最高个人成就奖的“中国摄影金像奖”。在中新社摄影部历史上,还有许多屡获奖项、引领业界发展潮流的人。
▲“小分队”成员、中新社摄影部主任毛建军的作品展板 韩海丹 摄▲毛建军摄影作品《绿茵激情之俄罗斯世界杯》组图之一▲毛建军摄影作品《美国社会另一面》组图之一高产的“造星”机器
具有近70年历史的中新社摄影部,在每个时期都是业界耀眼的存在。它不断地在传承与发展,同时,它还是一部高产的“造星”机器。
上世纪50年代,中新社建社之初,一批南北方的优秀摄影家聚集于此,对外介绍中国大江南北的锦绣山川和沿海侨乡,在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各国华文报馆享有盛誉。代表作品如风光摄影家薛子江的《春泛嘉陵江》《千里江陵》等,构图精美,堪称佳作。
▲《千里江陵》 薛子江 摄▲京剧表演大师梅兰芳 吴岳 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新社摄影部开始转型。图片报道内容由以风光专题为主转变为以新闻时事为主;全面报道改革开放,突出社会前进、时代新潮和人民情感。
这一时期,中新社涌现了一批拍摄社会新闻、记录社会变革的好手,佳作频出。黄云生的《西藏专题》、王苗的《草原骑手》、罗小韵的《首次招考模特》等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彭振戈(笔名安哥)把镜头聚焦南粤乡土,以民间视角记录社会底层人物的喜怒哀乐,如《结婚照》《街头青年》,时代特色与南粤气息并至交汇。
“民间视角”是这些作品的共同特征,并成为中新社图片的风格,在这一时期的中国新闻摄影界开风气之先河。
值得一提的是,黄云生、王苗、罗小韵都是著名的“四月影会”的发起人,他们在中国摄影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新社的体育图片报道开始崭露头角,赵伟等记者在亚运会、奥运会等国际赛场上创作出众多精彩作品,体育摄影报道由此成为中新社图片的特色之一。
▲1987年,中国民航广告公司的评委们在北京首次评审模特。罗小韵 摄▲1984年,中国从美国引进第一部好莱坞大片《超人》,电影广告画高悬广州街头。彭振戈 摄▲1992年,伏明霞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勇夺跳台跳水冠军。赵伟 摄21世纪头十年,中新社图片越来越彰显国际化色彩。拍摄题材和视角与国际同步;画面语言也开始在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内化为自己的特点;记者在国际奖项上开始有所斩获,成为最早登上国际领奖台的一批中国摄影师。
2000年,王瑶凭作品《60岁重返舞台》获得第43届世界新闻摄影比赛(荷赛)艺术类组照金奖。
贾国荣凭作品《中国体操夺冠赛》获得2002年荷赛体育类单幅铜奖。2014年,贾国荣又凭借作品《杠上争锋》再次登顶荷赛,获得体育动作类组照一等奖。
三次荷赛获奖作品的图片语言以国际化为特征,这些记者推动了国内新闻摄影界图片语言的进化。
▲王瑶荷赛作品《六十岁的舞蹈家重返舞台》组图之一▲贾国荣荷赛作品《杠上争锋》组图之一“见证”的艺术,“见证”的力量
21世纪第二个十年至今,中新社摄影记者队伍日渐齐整,成长为国内规模最大、最成熟的摄影队伍之一,每年在国内和国际新闻摄影奖项上都有斩获。
摄影报道在时政、突发、大型报道、深度报道等领域的表现十分抢眼。每逢大型报道、战役式报道,总社和全国各分社的摄影精兵协力上阵,中新图片频频崭露头角。前有2016年奥运会三名记者“三枪战里约”,后有东京奥运会上的艰苦鏖战,他们的表现广为业界称道。
▲2010年4月17日,青海省玉树县结古镇附近的山坡上,众多地震遇难者的遗体按当地习俗进行火葬。盛佳鹏 摄▲2015年5月14日,印度总理莫迪抵达西安,开启任内首次中国之行。杜洋 摄这一时期的中新社摄影部还积极参与行业内的体制建设,为中国新闻摄影界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2019年,中新社摄影部承担中国文联大型影像扶贫跨界驻点创作项目,四名记者三次深入内蒙古科右中旗驻点,记录了中国脱贫攻坚世纪工程的缩影。
摄影是一门“见证”的艺术。一代代中新摄影人,见证了时代发展,也见证了中国新闻摄影队伍的共同进步。如果把中国新闻摄影事业的发展比作滚滚大潮,中新社摄影部就像潮头的朵朵浪花,总是那个活跃在前方、不知疲倦地往前奔流的力量。
参考资料
1、毛建军《中新图片的风格传承与发展》,《人民摄影报》2021年9月8日,第二版;
2、《中国新闻社六十年史稿》。
作者:苏 丹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